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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征集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 字号:

1.学院教工党支部每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民主评议党员要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具体要求。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针是:坚持正面教育,坚持自我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标准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有所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党员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党员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4)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党员是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5.民主评议党员要因人而异,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对优秀共产党员要进行表彰、宣传;对发挥先进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艺术设计学院教工党支部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