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新闻信息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信息 > 公告通知 > 正文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摄影实训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 字号: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摄影实训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003

1.采购条件

摄影实训室改造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采购资金为玖万捌仟元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付地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2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日内;

2.4售后服务期(仅限服务、货物项目填写):

2.5质量保证期(仅限服务、货物项目填写):

2.6标段划分:共 一 个标段;

2.7预算资金: 玖万捌仟元整(按标段);

2.8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2020年 7 月 2日至2020年 7 月 6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还须具备相应资质);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至2020年7月6日 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扫描件或电子照发到312872240@qq.com邮箱,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的电子资料后,经审核无误,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下午17时00分,采购人自7月6日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竟智 楼 C204 号办公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文萃北街交叉口

联系人:蔡旭明

电话:0951-213536

邮箱:3128722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