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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4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学校相关部署要求,科学规范、扎实有效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艺术设计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丽娟 韩海燕

副组长:王彦国 冯雪驱

成 员:蔡旭明 戴永杰 刘阿宝 王芳 白秋风 张鑫 李海军 张文亮 郭晓婷

二、工作职责

1.严格遵照学校《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随时掌握和提供最新疫情信息,及时向教师、学生沟通信息,提出工作意见,传达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2.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传染病预防教育。

3.负责按规定执行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组织召开相关网络电话会议。

5.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微信群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

6.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本次肺炎疫情,管控负面舆情。

7.随时了解教师出行及健康状况。如有发热、疑似或感染疫情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8.辅导员、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学生去向和健康状况,如有发热、疑似或感染疫情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做好疫情学生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

9。严禁师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等候学校进一步通知。

10.疫情发展和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银川,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已经外出的教师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

11.外出返回入境宁夏的教师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返回情况,并在所在小区居委会备案,居家观察14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重要性。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三)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1月29日